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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林文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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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2月27日下午七點半左右,「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及四名警察,在台北市的天馬茶房前(今 延平北路附近),發現一名40歲並育有一子一女的婦人林江邁正在販賣私煙,查緝員沒收林婦所販賣的香煙及身上所有的錢財。而林婦表示家計困難而跪地求饒。但是查緝員一直堅持不讓步,使周圍民眾越聚越多,之後林江邁被查緝員葉得根以槍托公然擊傷頭部。民眾目睹此景後,因憤怒而將查緝員包圍,傅學通等人開槍示警,卻失手擊傷了市民陳文溪(當時年僅約二十歲,次日死亡)。隨後查緝員逃至永樂町派出所,後轉至警察總局,激憤的群眾在當天晚上包圍警察局,要求懲兇,但由於警察局長官包庇下屬,民眾得不到滿意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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