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2月27日下午七點半左右,「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及四名警察,在台北市的天馬茶房前(今 延平北路附近),發現一名40歲並育有一子一女的婦人林江邁正在販賣私煙,查緝員沒收林婦所販賣的香煙及身上所有的錢財。而林婦表示家計困難而跪地求饒。但是查緝員一直堅持不讓步,使周圍民眾越聚越多,之後林江邁被查緝員葉得根以槍托公然擊傷頭部。民眾目睹此景後,因憤怒而將查緝員包圍,傅學通等人開槍示警,卻失手擊傷了市民陳文溪(當時年僅約二十歲,次日死亡)。隨後查緝員逃至永樂町派出所,後轉至警察總局,激憤的群眾在當天晚上包圍警察局,要求懲兇,但由於警察局長官包庇下屬,民眾得不到滿意的答覆。

隔天2月28日,因為前一天的事件,台北市部分地區展開罷工、罷市,許多市民除了前往肇事查緝員所任職的專賣局分局抗議之外,還要求公賣局分局長歐陽正宅下臺負責。群眾抗議中,發生零星焚燒事件並造成一名警察死亡。之後抗議群眾集結於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門口請願示威,過程中公署衛兵對市民開槍並造成傷亡,使民眾情緒更為激昂。抗議民眾因此轉進公署附近的台北新公園(今二二八和平公園)繼續示威集結,並同時在位於新公園內的台灣廣播電台,廣播報導事件始末。至此,長期對中華民國政府不滿情緒,加上臺灣行政長官處理不當,因而從3月1日起,終於爆發了全島性的反抗政府事件。


一般認為,二二八事件初期本質是一年半以來的積怨所爆發出來的排斥外省人暴動。之後所稱的反抗大致上循著兩條同時發生的路線在進行︰一為「政治交涉路線」;另一為「武裝抗爭路線」。一方面,台北與台灣各縣市的各級民意代表及社會名流,紛紛組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和行政長官陳儀展開協商談判,並對陳儀提出逮捕貪官污吏、廢止行政長官公署、實施自治、在行政、司法、軍事各方面起用台灣人等要求。

陳儀以軍警開槍射殺民眾。各地起而反抗,台灣領袖謝雪紅在臺中以『推翻國民政府』作為號召,發動反抗的二七部隊最為有名[9],各地的反抗也以這支勢力維持最久。此外,較有規模的衝突還有嘉義水上機場與紅毛埤軍械庫的戰鬥、高雄駐軍與反抗勢力的衝突。台灣西部地區的衝突較為嚴重,東部地區則大都只有小騷動。

依照李筱峰的研究,二二八事件初期出現許多台灣人遭到屠殺的事件


[編輯] 高雄的軍事鎮壓

由國民黨軍隊操作、架設在救火車上的機關槍。當時服務於聯合國的Dr. M. Ottsen在台南親眼看到該事件的發生。詳細拍攝日期不詳。3月2日~3月4日間,已經有來自台北與台南的人士進入高雄,發生武裝反抗國軍衝突。3月5日,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開始對高雄市區展開砲轟與掃射,並在3月6日派遣軍隊攻擊高雄市政府、高雄車站與高雄第一中學(今 高雄中學),除了平民以外,也有多位高雄市議員在這場攻擊行動中喪生,或是被逮捕後處死。


國民政府派軍來台
陳儀表面上對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做了一些讓步,如解除臨時頒布的戒嚴令。但事實上陳儀在致蔣中正函中以『台灣民眾缺乏國家意識,易為排斥外省人的封建思想所惑、「有組織叛亂行為」、「獨立等叛國」、「對於奸黨亂徒須以武力消滅」、「有政治慾望之人士,高唱大台灣主義,冀達台人治台之目的。』為理由,暗中要求國民黨中央緊急派兵前來台灣鎮壓。3月8日,即使已有蔣渭川等人請求暫緩派兵,當時的國軍三軍總司令蔣中正仍然在未查明實情狀況下派遣援軍(21師整編師)前往基隆,對各地的民眾展開徹底的屠殺。這些國軍派遣的軍隊至各地隨意開槍掃射,使得各地民兵面對國民政府的軍事行動迅速潰敗,連擁有警察武裝的臺中「二七部隊」也無法有效抵擋,只能撤退至中部山脈入口南投縣埔里鄉並自行解散。到了3月17日,國民政府便派遣國防部長白崇禧來台宣撫,宣告軍事行動暫告一段落。


[編輯] 清鄉、掃蕩與屠殺
雖然各種針對社會名流、鄉紳和異議人士的捕殺行動表面上也暫時結束。但實際上各地的屠殺行動,也就是政府所宣佈的清鄉工作在這之後才正式展開,留名的受難者,大都死於3月到5月之間。之後零星的鎮壓繼續持續了大約9個月[11],許多被捕的嫌犯皆被冠上叛國罪,因而受到刑求而槍決,其中堅不認罪者死前皆體無完膚。在4月18日,陳儀發布「二二八事件首謀叛亂在逃主犯名冊」,其中包括謝雪紅、廖文毅、蔣渭川等共30個人。直到5月16日政府才解除戒嚴,但是仍然有零星的事件發生。

在基隆和平島的沖繩人聚落,約有30餘名在國民軍隊上岸後的掃蕩中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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